中央统战部:各级统战部门和社会主义学院带头宣贯《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9-1-22

中共中央2018年12月22日颁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在中央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掀起了报道热潮,一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中央统战部近日向各省区市统战部发出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深刻认识条例颁发的重要意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形成新一轮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根据通知精神,各级统战部门和社会主义学院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在充分认识条例颁发的意义方面,一方面要协助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另一方面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除对教职工全员培训外,要把条例作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

二、在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方面,协助党委(党组)及时对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和措施办法。各级统战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主义学院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社会主义学院解决实际问题;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要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求,不断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在广泛宣传条例及学习贯彻方面,要把条例的宣传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扩大社会主义学院的影响力。在中央主要媒体对条例宣传报道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各类主题宣传,利用好统战系统内外各方面宣传资源,推出系列有质量、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这里既包括对条例的系统报道,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解读条例主要精神,也包括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进展、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各级统战部门和社会主义学院还要通过鼓励支持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通过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就学习条例谈认识体会,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

作为党中央颁发的第一部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形势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工作方针、基本任务等重大问题,对领导体制机制、教学科研、中华文化学院职能及队伍建设等作出规定,为新时代做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和基本遵循。 

中央社院将第一时间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对照条例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对下级社会主义学院的指导,提升全国社会主义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积极宣传条例,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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