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委托课题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主义学院、高校统战部:
为充分发挥科研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全市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统战理论研究水平,现将2023年重庆社院委托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并重,聚焦新时代重庆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发挥以研促教、以研资政、以研助宣作用。
二、选题方向
在征集汇总全市社院系统66个选题的基础上,结合重庆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和学科体系建设要求,申报者可根据以下选题方向,结合实际,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
3.科学社会主义研究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 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等的重要思想观点和论述要求
2. 党的二十大对统战工作、统战干部及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提出的时代要求
3.新时代统一战线与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社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研究
1.人民政协与基层协商民主
2.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与区县经济
3.卢作孚研究
4.团结奋斗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
5.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与基层宗教工作研究
6.统战文化、巴渝文化、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易经儒家文化研究
8.统战文化、巴渝文化、革命文化、抗战文化研究
9. 宗教与民族文化研究
(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立足基层统战工作的问题、经验和对策开展研究
1.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与政策研究
2.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
3.基层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4.新时代基层统一战线面临的风险挑战与应对研究
5.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和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研究
6.统一战线中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7.重庆与统一战线
8.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委托课题申报确定的选题方向,均为范围性内容。各区县社院的项目申报者可据此自行设计研究题目,选择具体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每个区县社院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申报以课题组方式进行,课题组以2至4人为宜。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其中2个项目的申报。
(三)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及《项目论证活页》,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寄送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以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报所需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从附件中下载。可通过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cqsy.org/)在“科研动态”和“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将《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稿发至cqsykyc@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2023委托课题申报”。
四、立项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原则,我院特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立项名单报学院审核通过。项目立项后,课题组与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签订《委托项目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一般不受理延期申请。
五、成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基层实践,注重调研分析,体现实践创新,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二)鼓励课题成果转化。1.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或获得区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推荐良好以上等次结项。2.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课程的,提交授课提纲和讲义(不少于1.5万字),推荐纳入重庆社院课程库。
(三)成果不能涉及版权争议,完成后需提交1份中国知网查重复率报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或抄袭别人观点的课题,一经鉴定属实,给予撤项处理。
(四)课题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重庆社会主义学院与作者共享。
六、项目评审及成果转化
(一)成果转化。各课题承担单位或负责人要及时做好研究成果转化工作。
1.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或获得区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推荐良好以上等次结项。
2.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课程的,提交授课提纲和讲义(不少于1.5万字),推荐纳入重庆社院课程库。
(二)项目评审
1.项目完成后,经专家匿名评审,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颁发结项证书。
2.不能通过评审的,修改完善后,交专家二次评审后结项。
3.逾期1个月未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
七、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按照《重庆社会主义学院院级委托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社院〔2021〕25号)要求,建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资助,每个项目给予研究经费0.5-1万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傅 其 筠
联系电话:62885086 13350306023
电子邮箱:cqsykyc@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40号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 邮编:400064
(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方便收件)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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